(一)租車前您應先了解想租的車型的性能,價格及租車所需證件。 (二)電話預訂時需要您留下詳細的相關信息,已備不時之需。 (三)預訂最好提前1-2天,預訂周末的車輛需要提前2-3天。 (四)用車天數應定最少天數,如不夠用應提前在還車時間之前電話續租。 (五)提車時,需帶全所有證件,大部分證件都要原件。 (六)簽署合同前應仔細瀏覽合同的內容后再簽字。 (七)發車和還車驗車時應仔細查看,確認無誤后再簽署單據。 (八)駕駛車輛時注意安全行使。 (九)一旦發生事故,應盡快通知相關部門,一定要有交警的事故判定書或是安委會的證明,這兩樣是保險理賠所必須的證明。保險一定要在第一時間通知,最遲不能超過24小時。 |